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办学综合实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直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8号)和《文山州州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及直聘办法(试行)》(文党人才〔202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人才直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直聘计划
2024年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直聘焊工教师1名。直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4年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直聘计划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s://wszrsj.ynws.gov.cn/)查询。
二、直聘条件
(一)直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直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直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开展人才直聘的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本通告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2024年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直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一寸照片以及直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人才直聘+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2631302543@qq.com)。未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参聘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报名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内容为身份证、毕业证及直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8:30至10月18日下午17:30。
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州职教园区(州高级技工学校综合楼3楼组织人事科)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若有变动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三)开展直聘
1.评审。成立评审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委员会根据高层次人才直聘的界定标准和要求,对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参聘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和评估,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直聘人选名单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由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有疑问的体检结果是否可以提出复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单位另行通知。
3.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经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公示。拟直聘人选名单在文山州人社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5.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参聘人员的评审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参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四、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参聘人员仔细阅读,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参聘人员若认为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直聘计划的专业需求中,但所学专业应当符合直聘岗位条件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提交审核。
(三)参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应关注当地的天气、交通、住宿等情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
五、纪律要求
(一)参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文山州人社网(https://wszrsj.ynws.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公示),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六、监督
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监督电话:0876—2152128
咨询电话:0876—2180984
附件:附件1:
附件2: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