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招聘报名人员需满足上述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编制外职工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10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招聘编制外职工报名表》(附件2),并将近期1寸免冠照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及获奖证书、《诚信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以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邮箱:jgdwbgs3015903@163.com。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报名截至5天内在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考试考核方式及程序
1、驾驶员岗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通过业绩评价、驾驶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业绩评价分值30分、驾驶技能测试分值40分、面试成绩分值30分,综合成绩为三项累计得分。
(1)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教育经历、工作岗位及岗位匹配性、持证情况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提供业绩评价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评分,分数由应聘人员和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双方签字确认(业绩评价表见附件3),按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环节。
(2)驾驶技能测试:技能考核以实地路考形式进行测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是否与聘用岗位相匹配。
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岗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通过业绩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业绩评价分值30分、面试成绩分值70分,综合成绩为两项累计得分。
(1)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教育经历、工作岗位及岗位匹配性、持证情况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提供业绩评价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评分,分数由报名人员和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双方签字确认(业绩评价表见附件3)。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是否与聘用岗位相匹配。
3、电梯检验员:由业绩评价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业绩评价分值50分、面试成绩分值50分,综合成绩为两项累计得分。
(1)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教育经历、工作岗位及岗位匹配性、持证情况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提供业绩评价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评分,分数由报名人员和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双方签字确认(业绩评价表见附件3)。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是否与聘用岗位相匹配。
业绩评价、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综合成绩公示
考试考核结束后,综合成绩在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岗位数等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驾驶员岗位)、面试成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岗位、电梯检验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不得列入拟聘用对象,由综合成绩排名其次的人员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拟聘用对象。
五、讨论决定
根据体检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请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六、人选公示及聘用手续办理
讨论决定同意聘用的人员,在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劳动人事关系纠纷,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技能考核、面试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1年期),1年后根据平时表现再续签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要求,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六)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未尽事宜由院党组研究决定。
(七)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由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
2024年10月9日